2、加强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社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意义及在单位安全防范中的作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资金的投入,扩大监控的覆盖面。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资金投入方式开展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运用市场调节和导向机制,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主等多种投资主体投入系统建设,拓宽建设融资渠道,推动系统建设社会化、市场化,促进地区社会技防体系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维护管理,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加强与运营商协调沟通,建立登记备案、日常工作检查等制度,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施工队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不得参加公安组织的技防工程建设维护。加强监控人员配备。着力配强监控中心的技术管理人员、视频图像监控操作人员、录像资料分析人员。注重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上岗培训资格准入制,积极组织开展识辨嫌疑、电子跟踪等实战技能训练,努力培养出一支“火眼金睛”的专业队伍。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制度、值守人员工作制度、监控信息调阅复制制度、监控信息分析研判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等一整套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制度,把设备运转、安全维护、服务运用、警情处置、信息调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用制度强管理,确保系统高效运转、发挥作用。加强考核奖惩。对运用系统预防制止犯罪、发现重大线索证据破案或提供重要情报信息的要及时给予奖励,并坚持监控成效与奖金福利、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相结合,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监控操作员的责任心、积极性、敏锐性和辨别力,从点、线、面三个层次进行监控巡视,及时地发现现行案件或可疑情况等。所谓点,即案件多发或易发的偏僻路段、区域等,对其进行高频率的监控。所谓线,即治安系数不高的多个相连区域,对其进行切换监控。所谓面,即全部监控覆盖区域,对其进行例行巡视。赋予监控操作员一定的指挥调度权限,对现行案件,可先行指令民警处警并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工作。
4、加强研判应用,充分发挥系统效能
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县局指挥中心、业务大队、派出所三级研判机制,通过对警情进行研判,全面掌握治安动态,特别是对系列案件或突出案件进行研判,总结其规律和特点,并将有关动态或特征向各巡逻队伍和监控操作员通报,在开展巡逻、守候和监控时,有针对性地搜索符合特征的人或物,提高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据线索的捕捉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特定目标对象(车辆)监控、人像识别、监控点的自动复位、自动报警、灯光照射后的反背光以及电子地图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面监控应有的作用,为打击破案提供服务。
四、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应遵循的原则,新规划建设的系统应达到的目标和具有的功能
1、制定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没有任何一种建设模式可以完全适合一个城市或地区,社会治安报警与监控系统投资巨大,牵涉的内外因素很多。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在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使用过程中,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状况和地区特点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公安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等指导文件和系列标准,积极探索公安业务与监控手段的紧密结合,协调方方面面的主客观因素,通过科学论证,编制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统一建设模式和升级改造通用的强制技术标准,制定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的本区域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下一步实现全州、全省乃至全国联网资源共享打下基础。努力运用监控手段提升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等公安实战中取得明显效果。
2、系统升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⑴避免重复建设,保护现有投资
目前多数地方采用“运营商建设、公安租用、政府监督”的方式,有必要在统一规划中明确规定:即在政府的领导下,由公网运营商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公安的技术要求,垫资承建全部的城市监控报警系统(包括设备、线路、监控中心、管理平台等),建成后将系统交付公安机关使用,系统租用费由政府按年支付。运营商负责整个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公安机关负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⑵升级改造必须满足的条件
必须满足《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2部分:安全技术要求》(GA/T669.2-2007)的规定,报警与监控系统是在整合公安和社会报警与监控资源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在产生、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实现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报警与图像信息的共享。
a.系统设计必须执行公安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功能实现和系统安全。不允许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设计视为电信运营商的普通增值服务。
b.系统管理平台所有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都应部署在公安机关内部,VPN专网必须与公安信息网物理隔离。不允许擅自建设与公安信息网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杜绝在网络(线路)运营商处可能出现的安全漏洞。
c.与公安信息网之间的视频交换,必须通过地(市)级以上公安信息通信部门建设的内外网边界接入平台实现。
d.严禁使用互联网传输方式。
⑶升级改造的目标
就现阶段来说,监控系统实现了两个应用:实时监控和浏览历史图像资料。系统基本实现了接入前端监控设备的实时图像,通过电视墙实时地显示前端的监控图像;通过DVR实现对前端实时监控图像的本地存储,通过关键字检索并浏览分布式的历史图像资料。从公安业务实战角度来看,这些应用是不够的,应该从信息共享和服务公安实战的角度来思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一些扩展应用。
a.与各种报警功能的联动管理。与各种报警设备及门禁系统的联动管理使得系统可以检测多路报警信号,当发生报警时,可联动一个或者几个设备协同工作,如自动启动录像功能(可录制报警前多少秒事件)、摄像机转动到报警预置位、向指定人员发送短信、声音提示或电话呼叫等等。
b.与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警用MIS系统等有机结合。报警与监控系统各级监控中心的监控管理平台与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信息系统(MIS)进行有机的结合,实现用户对各种公安业务信息的综合管理。
c.与三台合一的有机结合。将110报警服务台、119报警服务台和122报警服务台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报警服务台,简称为“三台合一”。选择报警与监控系统某一个级别的监控中心建成综合受理110、119、122语音报警、数据报警、视频图像报警和处理警情的技术系统。旨在实现“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共享”的目标。
3、新规划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想第一时间了解安防行业的重磅新闻吗?请立即关注中安网官方微信(微信号:cpscomcn)——安防行业第一人气微信,万千精彩,千万不要错过!!!
网友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点击查看全部>>24小时阅读排行
本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