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技术标准,坚持科学管理。各单位在建设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遵循国标、部标和昆明市的相关技术要求,实行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为最终实现系统联网打下基础。
(五)坚持分类建设。按照《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技防管理规定》)和市综治委《推进科技创安,打造平安昆明十一五”建设规划》的要求,市级主要负责城市主要道路、党政首脑机关外围、出城路口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及资源整合共享;各区县(市)级负责辖区内道路、广场、治安复杂区域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社会各单位按责任要求建设内部及周边报警与监控系统。
四、职责任务
市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类指导,以推动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科技处(技防办)负责全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开展系统建设工作。拟订昆明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方案和要求,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结合技防管理日常工作,加强系统建设的质量监督、情况掌握和信息收集等工作;按照《技防管理规定》,推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做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应用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建设任务。
警令部负责全市报警联网指挥中心的统筹运行工作;做好市局监控中心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建立并实行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分级、分点管理责任制,完善使用维护、指挥调度和接处警机制;及时加强对各类报警信息和治安监控图像信息的分析,查找治安防控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协助调整和完善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完善和建立与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相协调的警务工作机制。
治安支队代表市局协调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地点、重要场馆、娱乐场所、居民社区、车站、大中型商(市)场等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技防管理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草拟各行业的技防建设规范和管理规章,报市公安局技防办和法制处审核后,与城建、房管、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发,形成市公安局与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部门规章,并指导、督促、检查规章的落实。
经文保分局代表市局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金融系统,医疗、教育机构等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技防管理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草拟各行业的技防建设规范和管理规章,报市公安局技防办和法制处审核后,与公用事业、人民银行、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发,形成市公安局与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部门规章,并指导、督促、检查规章的落实。
刑侦支队加强对刑事案件信息和治安监控图像信息的分析、研判和深度挖掘应用,查找防控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主要出入口、交通道路报警服务和监控点的规划、建设,加强道路治安的防范和控制。
公交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治安卡口监控点的建设工作;代表市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其技防系统建设。
信管支队负责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传输保障,负责公安网络的改扩建及社会监控信息接入网络建设,信息共享、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
消防支队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消防报警系统的建设工作,完善消防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后的整合应用和信息共享。
后勤部负责建设经费保障和建设资金的管理。
法制处负责牵头起草、审议和报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协助解决系统建设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
审计处负责监督、检查建设经费的使用。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拟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系统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昆明市公安局科技处 李玉龙 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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