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建设缺少过程监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借用资质、挂靠和转包工程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行为非常隐蔽,一方面不易监管,另一方面会造成建设环节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这不仅加剧了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更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这种系统施工过程中建设环节监管缺失的问题,必然影响甲方对技防工程整体质量的控制力,无法保证系统建成能够发挥出正常的防范水平。
五、安防行业结构特点分析
(一)监控、报警发展不平衡
从全市安防系统的各子系统所占投资额比例来分析,监控系统的投资约为报警系统的四倍。对照北京市各行业系统监控系统建设投资平均水平列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重监控、轻报警现象普遍存在。
客观上监控系统建设成本一般高于报警系统建设成本,但“重监控,轻报警”的这种主观意识,在技防系统应用中非常普遍。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和加油站在监控系统占安防系统总投入的96%和93%,远远高于全市63%的平均水平。另外,有21%的单位独立应用监控系统作为防范手段,未设立报警系统;在50家抽检单位中,有56%的单位技防系统未作监控与报警联动。
在防范体系中,监控系统属被动防范系统,普遍应用于事后追溯、提供证据;报警系统是主动防范系统,在遇到非法入侵时,系统可及时发出入侵报警信号,提示安保人员做出反应;报警与监控系统联动,加以人防配合,更可在入侵行为尚未完全得逞时控制事态发展,真正起到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作用。
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社会普遍认同监控系统的作用,认为监控系统就是技防系统。这种来自管理理念的错误导致技防系统建设中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失衡,限制了技防系统的效能,制约报警行业的发展,无法达到系统建设的预期目的。
(二)报警服务社会化比例有待提高
案例分析表明,技防系统对预防和打击犯罪及刑侦破案有着明显的辅助作用,报警系统作用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震慑违法行为。报警系统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作用较强。如在盗窃(特别是夜间无人值守的单位)、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等案件中,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声音使得犯罪分子畏惧,致使盗抢或破坏行为终止或难以实施。
预防犯罪行为。报警系统与监控系统配合使用,可以现场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这种手段在打击侵财类案件中作用明显。
但数据统计显示,在安装报警系统的7768家单位中,仅有2547家通过报警运营服务公司或保安公司与110联网,约占总数的33%;有37%的单位未做任何联网;另有近30%的单位是利用各种各样的联网方式,如视频、互联网等形式达到联网互通的目的,大多数不能纳入真正意义上的报警联网范畴。这种用视频互通互联的方式,虽然可以满足一些管理需求,但不能很好地解决及时报警、迅速出警的问题,而且,图像在网络传输中暴露的安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北京市报警系统联网情况
六、安防行业管理有待完善
目前,北京市对大多数行业的技防系统建设不做强制性管理要求,从工程方案设计、建设施工到系统验收,均由甲方监督完成。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甲方对施工建设缺乏经验,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程序、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系统的基本构成知之甚少,致使技防工程建设得不到有效监管,往往是高额的资金投入只得到一般或低水平的实际效果。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技防系统建设的监管,正确引导安防行业发展。
(一)引入程序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技防工程建设实施程序化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将科学的程序管理制度引入方案设计、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等关键环节,保障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制定政策、健全法规制度、合理监管、深化指导,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运作,约束技防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正当的行为。
强化信誉体系建设,使工程公司和产品销售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执行国家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以核心技术、专业服务来增强企业竞争力。
积极引导社会注重企业业绩、专业服务水平,改善企业竞争环境,改变单纯依靠价格标准判定的局面。
七、技防系统应用有待深化
技防系统建设只有以预防、打击犯罪为目的,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在对行业加强行政指导的同时,应将行业管理与公安业务需求相结合,使监管工作逐渐与刑侦破案相衔接,充分发挥技防系统在犯罪侦查和预防犯罪工作中的辅警作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
(一)整合图像信息
全市已经安装摄像机26.6万只,如何使这些沉默而又忠实的辅警力量在破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公安机关行业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监管部门应积极转变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将行业管理与公安业务需求相结合,这是技防系统应用的发展方向。一方面,要建立监控系统图像地址信息管理数据库,将分散的图像资源地址信息整合,这种软性的管理方法在国外已经成功运用多年,它可改变目前我市侦察员花大量时间取证,寻找分散的图像信息源的困难,大大缩短案件分析判断时间;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合作战机制,保障破案工作顺利进行。用这种科学的管理体系支持刑侦破案工作,将视频图像信息资源优势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的破案力,及时为破案工作指明方向。
(二)发展图像信息导侦手段
统计分析表明,技防系统效能是否能够正常发挥并不是某个环节起的决定作用,它受到投入资金、施工管理、市场环境、领导意识等多方面的影响。公安机关要想提高视频图像证据应用的广泛性,还应大力发展对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化处理水平,提高对画质不良图像的识别率,从而进一步提升视频图像证据的潜在价值,使这种识别技术与DNA指纹检测技术一样对犯罪侦查和预防犯罪发挥出巨大作用。
(三)纳入现场勘验检查范畴
在实际工作中,办案单位应用技防系统提供的图像信息资料进行串并案;根据录像中人的走路姿势和外貌特征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甚至是通过嫌疑人的行动轨迹来确定可提取指纹的位置等。但目前这种应用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通过深入研究应用理论、创新工作方法,将应用图像信息技术破案手段规范化、程序化,并纳入现场勘验检查范畴,有效支持多发性案件、系列案件和重大、恶性案件的现场勘验工作,不断提升科技破案和科学实证能力。
(四)规范取证程序
【想第一时间了解安防行业的重磅新闻吗?请立即关注中安网官方微信(微信号:cpscomcn)——安防行业第一人气微信,万千精彩,千万不要错过!!!
网友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点击查看全部>>24小时阅读排行
本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