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而就在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前十天,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新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已经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安防企业带来的影响值得我们关注。与此同时,刚刚召开的2012(第三届)中国物联网大会将会对物联网概念股带来哪些利好消息也成为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安防企业挺进资本市场
早在2月份,证监会公布创业板IPO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时,细心的行业人士就已发现拟在创业板上市的220家企业中,不乏有一些安防企业。虽然安防企业上市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在2012年初,这样“扎堆”上市的情况却并不多见。
在近期公布的IPO申报企业中,我们看到了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阳)、广东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北京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都在申报之列。而CSST或将重新上市。
东方网力杀进资本市场
4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披露的东方网力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东方网力此次拟发行17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总股本7000万股,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但就在这份证监会披露的东方网力招股书里不难发现,东方网力或存在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记者仔细阅读该公司招股书发现,2009年至2011年,东方网力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117.20万元、4055.41万元及3051.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6.15%、23.99%和13.5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79%、34.58%和14.57%。如将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合并计算,则合并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79%、34.58%和31.44%,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对东方网力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有积极和正面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东方网力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该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其次,该公司主要向政府和公安行业客户提供城市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产品。而政府、公安机关的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资金,绝大多数项目需财政部门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标书中均规定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受此影响,集成商在与包括东方网力在内的核心产品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通常约定在合同签订后支付20%-30%预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信用期内支付主要部分款项,余额5%-10%作为质量保证金。因此,该公司的部分项目在确认收入时将形成较大比例的应收账款,且至期末该类项目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处于信用期,使得东方网力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东方网力的营业收入分别是6662万元、1.17亿元和2.0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7.33%;而营业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2.22%。
东方网力的招股说明书中指出,“平安城市”市场逐渐成为中国安防行业最重要的市场。此前公安部科技局预测,一个中型城市的平安城市建设将达到百亿水平。公司称,近年来平安城市建设开始成为视频监控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以政府公安为主导用户的城市视频监控行业成为整个视频监控行业最大的市场,占比接近30%。
景阳积极筹备上市
与东方网力同期申报的企业中还有景阳。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目前景阳正在紧张地筹备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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