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公安局委托就其 新港大道 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工程、高清抓拍闯红灯电子警察工程、治安交通
监控系统工程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灌南县新港大道电子警察信号灯和治安交通监控系统 工程
二、项目编号: GNZFCG 2013028G
三、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 800 万元人民币(含 8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3 、因采购单位在本县一期二期的电子警察和城市治安监控项目中,已建成并在各单位中全面使用了专业定制开发的公安 320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软件,该 320 平台软件目前能兼容和控制使用的是“海康威视”品牌的相关定制专用设备(包含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治安监控摄像枪机和球机),考虑到本项目主要设备与 320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软件的联网控制和产品的兼容性,所以在本系统工程中凡涉及到“海康威视”品牌设备的产品(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治安
监控摄像机和球机),各投标人必须继续采用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中规定的“海康威视”品牌产品和推荐型号,并且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该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为生产厂家,否则无效)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和质保承诺原件。
4 、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本地运营商)、提供二级或以上针对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
5 、投标人须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
安防资质证书(或本地运营商)。
6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选择的所有摄像机产品的公安部权威检测报告(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即可)。该报告在公安部的检测单位网站上可以查询到,采购单位可上网查询其真实性,对于提供不真实检测报告的供应商,查出后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和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7 、 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业绩合同(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验收合格证书)、产品相关授权原件及招标文件中和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它原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8 、 . 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2013年9月25日 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灌南县招管办政府采购科(集中办公区内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内8号楼四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 http://www.gnzbcg.net/Index.htm )自行下载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3 年10月10日 15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集中办公区内8号楼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10日 15:30
开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集中办公区内8号楼四楼)
评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 2013年9月25日17时00分前 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 系人: 赵 先生 联系电话:13675255666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013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