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新区监控系统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招标人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区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东营区政府办公楼0号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QCG2013-57#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监控设备,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第一分包:党校监控区,采购项目预算资金590736元人民币;第二分包:住宅区,采购项目预算资金557762元人民币;第三分包:办公区,采购项目预算资金841927元人民币。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监控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液晶监视器,液晶拼接显示屏)质保至少三年的证明原件;
(四)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经营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开元公司318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 与原件一致 ” 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二)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监控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 女士
电话:0546-8082202
地 址:东营府前街105号(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开元公司318室)
八、监督单位: 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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