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安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3-08-15 17:41:26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责任编辑: sud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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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仓库
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20130805091279867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开始日期:2013-08-15 14:25:53
 
  联系人:庞先生
 
  截止日期:2013-08-20 14:25:53
 
  联系电话:010-64539247
 
  送货地点: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
 
  联系邮件:airportpc2001@163.com
 
  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内
 
  备注信息:
 
  1、本项目所采购的相关设备主要为我单位押运贵重物品仓库安防系统使用。
 
  2、供应商在报价方投标前建议提前联系或到现场进行核实,充分了解目前安防系统、供电设置情况。
 
  3、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的送货、安装、调试服务,所供设备质保期3年,终身保修。质保期为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如因所供货物兼容性及调试原因导致系统故障,由供货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5、本次采购的所有物品不涉及任何产权纠纷,供货方需提供三包凭证。
 
  6、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是正品行货,全新带架,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7、报价人在报价时所提供的产品参数不得低于询价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8、考虑到该系统在我单位的重要性,报修后2小时技术人员上门,维修期间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备品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9、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7×24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10、供应商响应故障后的检测、运维、测试及调试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每季度供货方应对其负责服务的产品提供设备使用状况报告、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总结及设备运行环境与保养需求评估报告等。
 
  12、针对设备运行时长,供货方需定期派出工程师进行现场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排查可能出现的任何异常状况,提供保养维护。同时将现场巡检的结果准确反馈于客户,并且有相应的电子及纸制记录。
 
  资质要求:
 
  1、政府采购资质供货商
 
  2、供货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需求附件:2013081408431022152.doc
 
  采购商品信息:
 
  UPS小型机(1-5KVA)山特 C1K(S)1个
 
 
  彩色半球摄像机三星SCD-2020RP6台
 
  硬盘录像机大华L系列DVR DH-DVR1604LE-S1台
 
 
  硬盘录像机硬盘希捷ST2000VX000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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