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校内天然气系统工程及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校内天然气系统工程及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已由新发改社会【2011】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教育学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校内天然气系统工程及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四村
2.3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天然气系统工程;总投资:约790万元;二标段: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总投资:约290万元;三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天然气系统工程项目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许可证(GB1级以上),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选派相关工作人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格审查文件两套、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2、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投标企业需具备自治区公安厅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资质(壹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其提供的设备和服务负全部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拟选派相关工作人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格审查文件两套、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资格证书。
3.3、监理单位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以上(含乙级)监理单位报名参加。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选派总监理师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外地监理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30分至13时30分,16时00分至20时00分到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喀什地区住建局招标办备案登记,接受监督。不接受资料不全及电话报名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的同时,在规定的新疆建设工程招投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一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教育学院
地 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东路115号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115号安泰小区5单元501室
联系人:景晓霞,电 话:18399363079
监督单位:喀什地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8-253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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