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13-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卫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长朝发改字【201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45天内。
2.2 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呼叫中心系统、视讯会商系统、指挥中心系统、网络及安全系统、机房配套功能、应用软件维护系统、终端设备及指挥大厅装修内容等平台建设工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证书。
3.2 本次招标_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投标人应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3 日至 2013 年 5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 30 分,下午_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 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 0431-817975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
邮 编: 130022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0431-85709666
传 真: 0431-896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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