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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013-04-28 10:05:31 来源:CPS中安网 责任编辑: sudiao 收藏本文
   加入日期:2013-04-28      截至日期:2013-05-17
 
  招标编号:徐采中招 2013-034  所属行业:网络工程
 
  地区: 上海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 键 词: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18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 2013-034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本项目要求采购的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包括:
 
  1 、综合布线系统;
 
  2 、市政业务光纤连接;
 
  3 、计算机网络系统;
 
  4 、多媒体会议系统;
 
  5 、智能法庭系统;
 
  6 、庭审中心系统;
 
  7 、法院业务服务器及存储系统;
 
  8 、机房工程;
 
  9 、系统监控与运维管理平台;
 
  10 、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
 
  11 、公共广播系统;
 
  12 、公告及导览系统;
 
  13 、时钟系统;
 
  14 、排队叫号系统;
 
  15 、院长接待助理系统;
 
  16 、楼宇设备自控系统;
 
  17 、综合安防系统;
 
  18 、智能一卡通系统;
 
  19 、羁押室专用系统;
 
  20 、综合管路系统;
 
  21 、法制馆及院史展览馆。
 
  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中相关规定。
 
  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工期: 自报,根据用户方需求。
 
  交货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28号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采购内容所涉及的系统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系统集成、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 、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证书和施工壹级证书以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
 
  3 、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 、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证书原件。
 
  3 、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 高 老师,联系电话64685558,64680966*2508。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年5月 2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于2013年5月2日下午5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5月17日 (周五) 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 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九、 2013 年5月17日上午10时 (北京时间)整于 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举 行开标仪式,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  话:64872222*8136、8130 传  真:64283957
 
  联 系 人:曾妮、杜鹃
 
  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xh.sh.cn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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