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TP000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0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谈判文件编号:GZIT2013-TP0004。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4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印刷机等设备维修、维护,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维护期为签订合同后壹年。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
购买谈判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4月24日起至2013年05月0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出具:(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6.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13年5月3日下午2: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联系人:林惠权;联系电话:020-83112642;传真:020-83112642;联系地址:白云大道北333号;邮编:510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3882576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谈判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谈判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谈判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