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3-04-07 截至日期:2013-04-11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监控设备器材
地 区: 山东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未公布
关 键 词:
视频监控 龙门架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工程名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工程地址: 城阳区范围内
预计造价(万元): 1630.80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 2013 123号
招标代理: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冬霞 0532-89657988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邵主任 0532-87868905
招标内容:
对全区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抓拍、测速、视频监控、显示屏、警示标志(灯)、指挥标志牌、龙门架(显示屏)、热熔划线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交通设施、监控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报名企业必须具备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报名企业必须具备公安部或交通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标志牌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4、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的交通设施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3年4月7日9时至2013年4月11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2楼;联系电话:87968121)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5、公安部或交通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标志牌检验报告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6、城阳区以外的企业,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期限:2013年04月07日09时 ---- 2013年04月11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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