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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监控招标采购公告

2012-12-18 10:11:11 责任编辑: luocaocps 收藏本文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代理: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安全防护 电工电子电器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江海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监控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江海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监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批文号海政办交字(2012)第90号。项目业主为海安

  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区;

  (2)工程规模:3个路口的信号灯及交通监控(电子警察、高清球机):江海路凤山路、江海路宁海路、江海路中坝路

  11个路口的交通监控(电子警察、高清球机):安平路海南路、安平路永安路、安平路宁海路、安平路中坝路、黄海大道宁海路、黄海大道中

  坝路、黄海大道永安路、黄海大道海南路、黄河路凤山路、黄河路丹凤路、高庄路海南路。;

  (3)招标范围:3个路口的信号灯及交通监控(电子警察、高清球机):江海路凤山路、江海路宁海路、江海路中坝路

  11个路口的交通监控(电子警察、高清球机):安平路海南路、安平路永安路、安平路宁海路、安平路中坝路、黄海大道宁海路、黄海大道中

  坝路、黄海大道永安路、黄海大道海南路、黄河路凤山路、黄河路丹凤路、高庄路海南路。;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01月10日到2013年03月31日;工期: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212143531967 城市照明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300.00 [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

  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A)投标单位应具有合法的交

  通信号灯及“交通监控”制造加工、安装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B)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电子专业类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的技术专业人员,能独立完成调试和维护等工作。(C)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系统安装、保障体系,以保证系统的售后服务

  。(D)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

  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且投标企业应注册并经营满三年。(E)电子警察控制软件应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8)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完成过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相应工程项目在所在地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提供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到登录南

  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1月05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

  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

  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详细评审标准

  7.1.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7.1.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

  ,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

  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

  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

  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分项符合性评审时评分项通过率至少为:60%。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

  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符合性评审通过

  7.1.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评标办法

  7.1.4投标报价(90分)

  7.1.4.1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或重新确

  定评标方法。

  7.1.4.2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该分值最低不得少于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7.1.5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0分)

  7.1.5.1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10分。

  7.1.5.2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7人(含7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

  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7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7.1.5.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1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王跃宏

  电话:1300358203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汪智忠

  电话:0513-8882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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