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2-05-11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电脑网络计算机
招标公告正文: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和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和监理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交建【2009】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福永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机电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和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及监理合同。
2.2工程概况:本项目起于闽侯南屿镇,途经永泰葛岭镇、城峰镇、赤锡乡,终于梧桐镇与仙游交界。沿途设有南屿(枢纽)、旗山、葛岭、
永泰东、永泰西、梧桐等6个互通,黄埔服务区1处,全线里程66.403公里。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
宽度33.5m。
2.3本项目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和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和监理合同,共设3个施工合同段、1个
监理合同段(合同编号:E1、ED1、ED2、EJ),其中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为E1合同段;交通
机电工程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共分为2个合同段,分别为ED1、ED2合同段;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
系统和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监理共分为1个合同段,为EJ合同段;本次对E1、ED1、ED2、EJ合同段实行公开
招标。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2.4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个月,试运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E1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业绩,且工
程合同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2000万元;
②最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3.1.2本次ED1、ED2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
级,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
装施工业绩,且工程合同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2000万元;
②最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3.1.3本次EJ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2007年~2011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且长度4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综合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②2007年~2011年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且长度4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隧道通风、照明、消防、沿线供配电系统工
程施工监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在2008、2009、2010三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
3.2本次招标必须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也不可对施工、监理同时投标。
3.3参与施工投标的投标人若具备本次招标各合同段的相应资质要求,可同时购买E1、ED1、ED2施工合同段中的任意合同段招标文件并分别进行
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段,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施工监理合同段。EJ合同段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E1、
ED1、ED2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评标结束后,本次招标的E1、ED1、ED2、EJ合同段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总监资格信息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上进行公示。
4.施工业绩核实
4.1投标人应于2012年5月26日11:00前将填写完整并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资历表”,及表后要求所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未按时送达,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2为简化福建省今后类似项目招标施工业绩核实工作,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招投标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09]45号)的要求,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本项目招标结果,建立福建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潜在投标人施工业绩档案数据库。凡进入
该数据库的施工业绩,再进行类似项目招标时,潜在投标人只需报出业绩相关信息即可,无需再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具体按招标公告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福永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
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
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E1、ED1、ED2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各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各售价2000元;EJ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标
书售出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6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融桥水乡
酒店(仓山区闽江大道169号,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
办理递交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村后山堤坝(橘园洲大桥西侧桥头大洋鹭洲售楼部背后)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人:林先生、龚先生
电话:0591-23531712
传真:0591-235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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