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报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室外一体化红外高速球、彩色红外枪式摄像机、彩色红外半球摄像机、16路硬盘录像机、19寸液晶监视器、室外主动红外线探测器、8路有线报警主机、UPS稳压不间断电源)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列出产品的型号,并注明所针对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在茂名市区或高州市区内设有服务维护中心或分公司机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2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下午15:00。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高州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受理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2月29日14:30-15:00)。
九、询价时间:2012年2月29日下午15:00。
十、询价地点:高州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电话:0668-2281391、2281291
传真:0668-2990590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号:87136084660809300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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