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勉政采MZC(2012)45号
招标代理: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勉县公安局
报名截止:2012-02-29
所属地区:陕西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投标条件、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勉县公安局派出所功能区改造、看守所审讯室及刑警大队审讯室扩容改造监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2)45号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销、代理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主要设备(摄像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公安部门检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硬盘录像机必须是原厂正品行货,验货时当场查询真伪。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参与本工程报名的施工企业须具备: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安防监控三级以上资质原件(含三级)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为确保售后服务及时,投标企业须在汉中市内设有售后服务部门,做到6小时内响应并更新设备(不允许维修等待);
(6)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三年保修;其它设备保修二年。
五、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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