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就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视频演播系统及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21130816)修改及延期说明具体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修改如下:
1.02包:“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装饰资质(三级或以上)或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12月08日至2011年12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09:00~10:00。
4.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10:00。
5.评审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10:00
二、其他事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
确认已收悉本文件共1页,并同意延期。
报价人代表签名:
报价人盖章: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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