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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1-04-18 10:33:17 责任编辑: cpslili 收藏本文

  招标编号:GDHS11MZHG04024

  招标代理: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业主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报名截止:2011-04-24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警察学习训练值班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梅州监狱(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梅州监狱警察学习训练值班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DHS11MZHG04024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警察学习训练值班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警察学习训练值班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项目;

  2、货物名称及数量:综合用房安防及计算机网络系统一批;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6.9万元(¥769,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种类要求为:“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甲级或乙级);

  5、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核心交换机光接口板、交换机、路由器)的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交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核心交换机光接口板、交换机、路由器)造制商出具的对该项目正式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4月13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江大道梅江三路66号中电大楼2楼(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交纳5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账号:118002512010009053

  财务联系人:罗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396126

  注:此账号仅用于购买标书!

  供应商凭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购买文件。

  六、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集中地点:广东省梅州监狱正门口;

  注:踏勘现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大道梅江三路66号中电大楼2楼(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5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大道梅江三路66号中电大楼2楼(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梅江大道梅江三路66号中电大楼2楼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3-2396126

  传真:0753-6138036

  业务咨询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3-6138038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9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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