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于2006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在建设与应用上已取得初步成效,充分发挥了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方面的显着效能和作用,从整体上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一、全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6年3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公安机关仅用4个月时间就拟制了《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在2006年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了第196号市长令,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发布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政府规章,具有行政法规性质。市公安局科技管理部门为了配合市长令的实施,统一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接口,抓紧起草了《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经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在2006年11月发布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地方强制性标准(DB50/216-2006)。与此同时,市公安局于2006年9月,出台了《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公治[2006]293号)。
几年来,全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市综治办组织,市公安局牵头的良好发展态势。2006年9月,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会,并在会上向各区县政府专门发出了加大建设工作力度的通知。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从2006年起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纳入了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范围;市公安局作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主力军,在全市公安局(处)长会议、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会议上作出了专题部署,制定了建设标准、建设方案、时间进度和联网要求等,强制入轨、强力推进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全市范围内包括公共复杂场所、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百货大楼、交易市场以及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在内建设的监控镜头总量已达到 20万个;建立监控中心(室)14728个。其中,全市公安机关自建摄像镜头6102个,全市42个公安分局、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已全部建成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仅主城11区就建成监控镜头3000个,建立了监控室的派出所达到133个,占总数的78.24%。其中渝中区分局18个派出所、沙坪坝区分局24个派出所视频监控室建设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基本覆盖了全区重点复杂地区及易发案路段、部位。交警总队在全市各交通要道、主要路口建立了309路摄像镜头,为维护我市的交通畅通、纠正交通违法起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报警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09年1月,市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公安GPS卫星定位报警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渝公办[2009]67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8号)和《平安重庆建设规划》(渝平安组[2009]3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强力推进社会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渝综治委[2009]18)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成立了“社会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频办”),从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上强力推进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建设工作。
目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规划和督促指导工作。按照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战斗力的要求,市局和各区县(自治县)局研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制度,规范、指引全市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一是加强图像监控、管理制度建设。各级图像监控中心均建立完善值班备勤、内务管理、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系统维护等涉及各环节的一整套运行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确保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区县市党委、政府把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纳入综治年终考评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严格检查验收。
三、报警监控系统发挥的主要作用
市公安局以强力推进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为契机,要求各单位积极推进基层勤务制度改革,将图像监控纳入指挥调度体系,精确实施“打防控管”,将其作为治安防控的“前沿阵地”,确保监控室24小时的值班力量,实现“网上巡逻”与路面巡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警力投向的精确性,有效提高了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沙坪坝公安分局以此为依托,制定了动态布警、弹性工作的实施方案,初步实现了从“坐等报警”到“现场处警”,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出击”的根本性转变,在建成系统的派出所辖区内,刑事发案下降了26.4%,破案上升了16.7%,一些街面实现了“零发案”。江北区公安分局在观音桥商业圈周围的三个派出所先后建起了以实战应用为核心,集监控、报警、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的视频图像监控信息系统,实现了电话报警、技防报警与视频图像监控联动的功能。渝中区公安分局依托视频图像监控系统构建了“扁平化”指挥体系,在接处警、警力投放、精确打击等方面发挥了高效顺畅、快捷指挥的重要作用,实现了社会治安“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群众安全感得到增强,“平安渝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大渡口分局自2007年5月以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处置群体性事件有12件,处置闹事苗头或事件有20件,侦破刑事案件15件,化解矛盾纠纷46件。
 
实践充分证明,视频图像监控系统为公安机关“打防控管”增添了新的科技手段。
四、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发展规划
按照市委、市府《建设平安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要求,公安机关将建立集报案受理、查询监督于一体的城镇街头“阳光警务服务平台”,设立农村报警电话服务网点,开通手机短信报警服务平台,方便群众报警。到2012年,全市治安防范力量达到万分之四十以上,重点单位和公共复杂场所人防、物防、技防面达到100%。在技防设施建设上,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强力推进社会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2009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镜头突破30万个、2012年达到40万个”。
虽然全市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还存在监控镜头总量较少、覆盖范围有限、联网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与有关省市相比,在镜头总量上明显不足。为此,在“平安重庆”建设中,市局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将加大建设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系统建设,扩大全市特别是主城区的监控范围和覆盖面。公安科技信息通信管理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将进一步拓展思路、积极推进全市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上台阶。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档次和水平:
一是紧紧抓住已经启动的 “平安重庆”建设的有利契机,强力推进全市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监控镜头总量和覆盖面要得到快速提升。
二是强力推进已建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
三是逐步提升视频监控系统的智能化应用水平,比如人像识别、车牌识别、入侵报警、高清、智能分析等技术的应用,现作试点,然后稳妥全面推进。
(重庆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 敬 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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