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整的系统设计及布线图。
8、报价表(格式):
编号______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
(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综合说明:
1、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及无损开孔费(墙孔或玻璃孔)、所有辅料、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须对标的物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
3、货款结算: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6、请贵单位于2010年5月24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二楼
电话:(0512)65161797
传真:(0512)65262733
邮编:215007
联系人:柳晓玲
9、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人:钱文杰、陈晨
电话:13915515303、13913108778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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