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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招标采购公告

2010-04-06 15:52:14 来源:中安网 作者:lan 责任编辑: xiaolan 收藏本文

  招标编号:HCZFCG----20100021-1


  招标代理: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珲春市教育局


  报名截止:2010-04-12


  所属地区:吉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珲春市财政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珲春市教育局电子监控巡查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FCG----20100021-1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珲春市考试监控中心系统。


  (二)珲春一高中校级巡考系统:1套校级监控系统,61个监控点。


  (三)珲春二高中校级巡考系统:1套校级监控系统,32个监控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根据省州招考办“建立覆盖全国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的视频监控网络,实现考试过程和保密室监控指挥”的要求,珲春市“统一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采购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1、产品要求


  (1)本项目所选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第九版)要求,保证与国家、省考试中心联通。


  (2)本项目选用网上巡查系统管理中心SIP服务器平台产品应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标准技术实施规范》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JY/T-KS-JS-2007-1)”检测合格的《软件测试报告》和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证书》。


  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的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安防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三级以上;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具有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


  (9)项目投标商必须是项目核心设备(SIP网关/媒体转发服务器、控制主机、网络数字矩阵、和网上巡查流媒体服务器)的指定备件库,并提供相关厂家的证明;


  (10)项目投标商必须提供此项目核心设备(SIP网关/媒体转发服务器、控制主机、网络数字矩阵、企业级防火墙、数据服务器、图象显示设备和网上巡查流媒体服务器)的项目授权书原件或网上授权书原件;


  (11)中标人在中标之日开始,必须在20日内全部完成工程,并培训好指定人员上岗。供应商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期,造成违约的将处以工程总造价的20%罚款。


  3、售后服务要求


  (1)原厂家一年免费技术支持,供应商一年免费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终身成本维修。中标人必须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第一、二年的高考期间每个考点指定专人全天候服务,出现问题时须在半小时内达到现场2小时内解决技术问题。


  (2)供应商需要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核心设备(SIP网关/媒体转发服务器、控制主机、网络数字矩阵、企业级防火墙和网上巡查流媒体服务器)制造厂家的服务体系。


  (3)供应商负责市、校两级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对所有货物报价,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清单中如果隐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的情况,只作为投标参考,供应商可以提供与隐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的货物同档次或者更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提供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询价文件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


  (3)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提供作为评标依据的各种文件资料,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


  (4)供应商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期,造成违约的将处以工程总造价的20%罚款。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与2010年4月5日起每天8:30-11:00;13:00-16:00时起至2010年4月9日16:00止到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三。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址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4月12日9点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珲春市财政局1楼会议室


  采购中心地址:珲春市人民政府1楼河南街1991号


  电话:0433-7569927、7559927


  联系人:穆彦昕、张高峰


  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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