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XZFCG201003002
招标代理: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滦县公安局
报名截止:2010-04-21
所属地区:河北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公安局所需治安卡口车牌识别监控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003002
采购人:滦县公安局
地址:滦县新城
联系方式:滦县公安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7122654)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滦县公安局所需治安卡口车牌识别监控工程
(具体数量配置详见“招标技术规范”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公安局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
供货时间:2010年6月20日前必须将货物送达需方的指定地点,并安装施工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的报价含货物本身价格、报价方缴纳的税金、运输费、安装费、调试施工费等投入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竞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独立法人,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安防资质,且具备生产(销售)电脑设备或监控产品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安装施工能力包括售后维修能力的诚信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竞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开户银行及帐号;(3)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及非本厂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的来源,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原材料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4)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资历和经验情况;(5)投标人其它应提供的证明文件;(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标书售出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项目负责人:贾先生
电话:13731522226
传真:0315-7168355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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