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S911355X
招标代理: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名截止:2010-04-08
所属地区:广东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及安防系统改造(前端设备)
FS911355X
二。项目性质: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人单位名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3.企业资质: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供应商须是前端监控摄像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获此制造商直接认定的合法代理商,且其经销代理范围覆盖佛山区域。
五。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询价文件公示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3月30日-2010年4月6日
各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存有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
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与相关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3月30日-2010年4月6日
八。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北京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九。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须在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后,现场或网络下载询价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7-82630557
传真:0757-82630557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王小姐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话:0757-83209129、0757-83209117
传真:0757-83209110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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