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攀机管采[2010]008号
招标代理:未另外委托
业主单位:攀枝花市环保局
报名截止:2010-03-08
所属地区:四川
受攀枝花市环保局的委托,现对攀枝花市环保局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攀机管采[2010]008号
二、招标项目:攀枝花市环保局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联合投标的,其中一方具有该资质即可)。
8、招标文件标明的相关产品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八、报名方式:
1、报名须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18:00之前。
3、供应商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直接汇款或转帐至:开户单位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攀枝花市分行帐号22-132201040010568,
4、汇款或转帐时间为报名时间,汇款后供应商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攀枝花市人民街10号农行大厦12楼1212室索取标书,联系人:宋廷伟 0812-3324668 13419331335,传真号码:0812-3324668。
5、汇款或转帐时供应商须注明购买pjgc2010008招标文件;供应商凭汇款凭证原件到我局综合部换取发票(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10号农行大厦12楼,联系人:张先春联系电话:13882355822)。
6报名前质疑: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人提出的参数、报名条件、评分方法等有倾向性,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须在2010年3月2号12:00前向我局书面实名提出质疑。
7、更正:质疑成立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8号18:00之前书面通知各报名供应商(因供应商没有索取书面更正通知而导致不相应的,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3月1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第4评审室(机场路学府广场)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12-334941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10号农行大厦12楼
邮编:617000
联系人:宋廷伟
电话:0812-3324668
传真:0812-3324668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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