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09]426号(总第330号)
招标代理: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未公开
报名截止:2010-01-07
所属地区:河南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智能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09]426号(总第330号)
二、采购项目:智能电子警察系统,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三、标书发售时间: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四、资质初审地点:安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405房间(安阳市文昌大道中段)
标书发售地点: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下午3:00
六、开标时间:2010年1月7日上午9:0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二楼)
八、投标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九、注意事项:资质初审及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贰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十、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一、联系人:李宇光
资质初审电话:13837270700
电话:0372-5109135
报名电话及传真:0372-5109084
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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