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GXQ-GZ-20091201
招标代理: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报名截止:2009-12-29
所属地区:四川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维权系统三期建设(社区警务室视频音频监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GXQ-GZ-20091201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维权系统三期建设(社区警务室视频音频监控)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民警维权监控系统是安全防范系统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防范能力较强的综合系统。视频监控以其直观、方便、信息内容丰富而广泛应用于许多场合。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以及图像处理、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视频监控制技术也有很大改变。现需采购一批维权监控系统,来提高公安民警的办案质量和维护办案民警的权利。
采购内容型号规格要求数量(套)
维权系统监控1批,包括安装和施工。(注:24个警务室)(见附表)1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
2、必须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具有智能弱电施工经营许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四)智能弱电施工经营许可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09年12月9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华尔兹广场B座180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521377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含电子文档),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14: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12月29日14:00,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十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期间其安全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现场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881828070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及传真:028-85177566
采购单位: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881828070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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