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5)承诺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市公安局道路高清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及传输网络线路租用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评标开始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硬件设备选型、软件功能介绍、系统集成等演示说明的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电脑各供应商自备。注: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汪树胜
电话:0511-88958592
六、现场答疑时间:2009年12月04日9:00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门外岗子下1号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2.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8.58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10.73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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