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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刑警技术室战训综合楼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09-10-20 16:59:48 来源:中安网 作者:josem 责任编辑: cps911 收藏本文

  招标编号:未编制


  招标代理: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


  业主单位: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报名截止:2009-10-23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车管所刑警技术室战训综合楼装修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资函[2007]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车管所、刑警技术室、战训合一综合楼装修、消防、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7760平方米,地上7层。工程包括装修装饰(内装),给排水,电气(不含照明灯具及空调末端配电,室外进线电缆和室外照明,不含网络、电话、监控、门禁等智能化系统),消防(含气体灭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全系统,不含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及室外消火栓)。工程预算总造价约423.05万元(以财政局审核的为准)。


  2.3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


  2.4工期:100个日历天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元)


  2.6评标办法:A+B值评标法


  2.7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的进度款50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60%;如施工过程符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支付,否则酌情扣减;


  3)余下40%的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均分两年支付。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2.8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的资质,近三年(合同签订日2006年8月1日起至竣工时间2009年8月31日止)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1份: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投标员卡及其身份证明;


  4)提交《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上述报名资料(除另有说明外)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凡原件查验后退回。


  3.4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3.5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3.6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3日17时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与本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请申请人自行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凡已报名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27日15: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派专人持下列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则须由固定投标员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固定投标员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6.2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如以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人员身份证除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邮编:5281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781099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401


  邮编:528100


  联系人:孙先生、刘先生、陈先生


  电话:13679883116、0757-87783725、0757-87783721


  传真:0757-87744838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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