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采购(第三期)招标公告
【CPS中安网 cps.com.cn】 受金乡县公安局委托,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就金乡县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1 、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公安局
2 、项目编号:JXCGWT(2014)-GK-0026
3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金乡县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车采购项目,共分3个包组,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电子警察、卡口、社区监控、派出所、看守所监控系统等 。 投标时所使用产品:红外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智能交通高清网络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平台软件、智能服务器,必须为同一品牌,且设备应为国际、国内主流品牌,且为主流品牌中的中高档产品,不接受贴牌或组装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4 、本项目交货期为6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验收);
5 、质量要求:合格;
6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五年内分期付清;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7.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7.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违法记录;
7.4 投标人须具备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资质或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含)以上资质;
7.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6 本项目对金乡县的社会治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涉及多个系统的运行,覆盖区域广、设备数量多,为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及维护,要求外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厂商)必须在山东省内设有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分公司(杜绝针对本项目投标临时设立);
7.7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8.1 来人报名;
8.2 时间: 2014年7月29日 起截止到 2014年8月4日 下午17:00。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8.3 地点: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8.4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外省的设备生产厂商在山东省内设立一年以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8.5 金乡县及周边地区均为农业大县,农用车数量比例过大, 为 解决农用车违章治理难的难题 ,本项目要求具备常规车牌包括农用车牌在内的识别技术。报名时需提供“视频电子警察视频触发软件”、“数字多帧车牌识别软件”、“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软件”、“数字高清车身颜色识别软件”、“数字高清农用车牌识别软件”、“数字高清尾牌车牌识别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
8.6 报名时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厂家公章:设备生产厂商由公安部出具的“200万像素红外网络摄像机”、“200万像素智能球形摄像机”、“300万和500万智能交通高清网络摄像机”、“48盘位网络存储设备”、“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软件”、“智能服务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9 、采购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采购文件成本费:每套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复印、转让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13188817088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窦科长 联系电话:0537-8773218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7-2895885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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